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及《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的要求,现启动人文学院校部研究生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优秀学生评选类别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
二、参评学生范围
1、学籍在国科大校部各学院(系)的在学博士研究生和高年级硕士研究生。
2、已毕业的2023年春季毕业生仍有资格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优秀毕业生”应为2022-2023学年之前曾获评过“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优秀毕业生应在本学年按时毕业并同时获得学位。
3、在北京集中教学校区进行博士研究生课程选修的博士研究生由所在研究所组织评选。
4、各院系集中教学优秀学生评选名额及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评选原则和要求
1、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择优”的原则,评选德才兼备的学生。
2、采取教师评定与学生评定相结合的方式。在考查学生学习成绩、科研能力与潜力的同时,也全面考查学生综合素质、是否具备高度责任感、诚实守信等优良的道德品质。
3、同等条件下,在国科大学习期间取得重要科研成果者优先推荐。
4、同等条件下,在学院或班级工作中表现突出者优先推荐。
5、在国科大学习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考试成绩不合格等情况者不得参评。
6、参评学年的一半及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与评选。
四、评选程序
1、各班班长组织班会(线下或线上均可)——申请人汇报——全班学生公开无记名投票推选。按照推荐名额要求将投票结果排序,与会议纪要、会议照片一同于2023年4月23日17:00前报学院评审委员会。各年级推荐名额见附件1。
2、班级推荐候选人于2023年4月23日17:00前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交电子版成绩单、附件3、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首页(按顺序合成一个PDF文件,并以“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毕业生+姓名”格式命名)。
3、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各系负责人、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及班主任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优秀学生评选工作。
4、学院评审委员会对各班推举的名单进行评审,评选“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五、网上提交
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校部研究生办公室统一安排,学院将于2023年5月27日前在网上系统上报。
六、注意事项
1、“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名单不要在“三好学生”名单中重复出现。
2、此前已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但因各种原因延期至今年毕业的学生不再参评本年度的“优秀毕业生”。获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自动获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
3、报送材料原则上均需要导师签字的纸质版,申请上报时需抄送导师。
4、报送材料请在规定时间之前交至评选工作小组,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弃权。
5、申请人提交的报送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6、学院评审环节申请人需向评审委员会以PPT形式汇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赵思研
联系电话: 88256005
办公地点:玉泉路校区办公楼208
E-mail:zhaosiyan@ucas.ac.cn
中国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