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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关于在2020-2021学年集中教学学生中评选优秀学生工作的通知

  • 创建时间: 2021-06-09

人文学院全体师生:

根据《关于在集中教学学生中开展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及《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的要求,现启动人文学院2020-2021学年集中教学学生评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学生范围

在校部集中教学校区参加集中教学的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

二、优秀学生评选类别及名额

三好学生7名、优秀学生干部3名。

三、评选原则和要求

1、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择优的原则,评选德才兼备的学生。

2、采取教师与学生评定相结合的方式。在考查学生学习成绩、科研能力与潜力的同时,也全面考查学生综合素质,是否具备高度责任感、诚实守信等优良的道德品质。

3、在国科大攻读本学位学习期间成绩优异、取得重要科研成果者优先推荐。同等条件下,在学院学生会、党支部、团支部或班级工作中表现突出者优先推荐,在新冠病毒防疫工作中表现突出者优先推荐。

4、在国科大学习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考试成绩不合格等情况者不得参评。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评审。各班组织班会,申请人介绍个人申报理由,经民主推举或测评的方式产生推荐人选并排序。

2、经班级推荐的候选人提交附件《中国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优秀学生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按顺序合成一个PDF文件,并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姓名”格式命名)此次申报均以电子版为准,申请上报时抄送导师,即视为导师知晓并同意。

3、学院成立由院系负责人、学生主管、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优秀学生评选工作。

五、注意事项

1各班将会议纪要、申请人材料等于2021615日前报学院评审委员会。

2、报送材料请在规定时间之前交至评选委员会,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弃权。

3、申请人提交的报送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并视情节严重情况予以处理。

5、仅填报在国科大攻读本学位期间的有关信息。

联系人:吴慧,联系电话: 88256982

E-mailwuhui@ucas.ac.cn

附件.中国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优秀学生申报表

中国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