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全体师生:
根据《关于国科大校部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及《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的要求,现启动人文学院校部研究生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学生范围
学籍在国科大校部各学院(系)的在学博士研究生和高年级硕士研究生(含2021年春季毕业生)。
二、优秀学生评选类别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原则和要求
1、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择优”的原则,评选德才兼备的学生。
2、采取教师评定与学生评定相结合的方式。在考查学生学习成绩、科研能力与潜力的同时,也全面考查学生综合素质、是否具备高度责任感、诚实守信等优良的道德品质。
3、同等条件下,在国科大学习期间取得重要科研成果者优先推荐。
4、同等条件下,在学院或班级工作中表现突出者优先推荐、在新冠病毒防疫工作中表现突出者优先推荐。
5、在国科大学习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考试成绩不合格等情况者不得参评。
四、评选程序
1、各班班长组织班会(线下或线上均可)——申请人汇报——全班学生公开无记名投票推选。按照推荐名额要求将投票结果排序,与会议纪要一同于2021年4月15日12:00前报学院评审委员会。各年级推荐名额见附件1。
2、班级推荐候选人于2021年4月15日12:00前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交电子版附件3、相关证明材料首页(按顺序合成一个PDF文件,并以“三好学生标兵+姓名”格式命名)及附件4。
3、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各系负责人、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及班主任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优秀学生评选工作。
4、学院评审委员会对各班推举的名单进行评审,评选“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五、网上提交
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校部研究生办公室统一安排,学院将于2020年4月30日前在网上系统上报。
六、注意事项
1、“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名单不要在“三好学生”名单中重复出现。
2、“优秀毕业生”人选必须是曾荣获过“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已毕业的2021年春季毕业生仍有资格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此前已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但因各种原因延期至今年毕业的学生不再参评本年度的“优秀毕业生”。获“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自动获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
3、报送材料原则上均需要导师签字的纸质版,但鉴于疫情原因,此次申报均以电子版为准,申请上报时抄送导师,即视为导师知晓并同意。
4、报送材料请在规定时间之前交至评选工作小组,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弃权。
5、申请人提交的报送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6、学院评审环节申请人需向评审委员会以PPT形式汇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吴慧
联系电话: 88256982
办公地点:玉泉路校区人文楼110
E-mail:wuhui@ucas.ac.cn
附件1. 各年级推荐名额分配方案
附件2. “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
附件3. 中国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优秀学生申报表
附件4. 优秀学生候选人情况汇总简表
中国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