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文学院2017-2018学年集中教学学生
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人文学院全体师生:
根据《关于在集中教学学生中开展2017-2018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及《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的要求,现启动人文学院2017-2018学年集中教学学生评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学生范围
在校部集中教学校区参加集中教学的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
二、优秀学生评选类别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三、评选原则和要求
1、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择优”的原则,评选德才兼备的学生。
2、采取教师与学生评定相结合的方式。在考查学生学习成绩、科研能力与潜力的同时,也全面考查学生综合素质、是否具备高度责任感、诚实守信等优良的道德品质。
3、在国科大学习期间发表了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取得重要科研成果者优先推荐。
4、同等条件下,在学院学生会、党支部或班级工作中表现突出者优先推荐。
5、在国科大学习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考试成绩不合格、开题报告或中期考核未按时通过等情况者不得参评。
四、评选程序
1、各班组织班会,申请人介绍个人成果,由全班学生公开无记名投票,按照推荐名额要求将投票结果排序。各班推荐名额见附件1。
2、班级推荐候选人提交纸质版附件2《中国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优秀学生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导师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各一份。
3、学院成立由院系负责人、学生秘书、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优秀学生评选工作。
五、注意事项
1、各班长将会议纪要、申请人材料等于2018年6月5日前报学院评审委员会。
2、报送材料均需要导师签字确认,无导师签字的材料不予接收。
3、报送材料请在规定时间之前交至评选委员会,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弃权。
4、申请人提交的报送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5、仅填报在国科大攻读本学位期间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和所获奖励。
联系人:孟令斌
联系电话:69671387,88256005
办公地点:雁栖湖校区学园一105
E-mail:menglingbin@ucas.ac.cn
附件1. 各年级推荐名额分配方案
附件2. 中国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优秀学生申报表
中国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