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人文学院各位师生: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1)和《关于2013年度校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2),现启动人文学院2013年度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学生范围:学籍在我院的接受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包含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的研究生。已毕业离校学生、在职生、港澳台学生和留学生不参评。
二、参评条件: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
三、参评层次:依据学籍注册培养层次参评。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根据条件按学籍归属单位进行自由申报,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申批表》(附件3)和《人文学院2012年国家奖学金申请证明材料一览表》(附件4),准备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及社会活动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送学院办公室;
(二)学院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推荐候选人;
(三)学院将推荐候选人名单、学生填写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审定。
五、时间安排:
(一)申请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8日16:00;
(二)学院评审时间:2013年12月2日9:00,地点:学园一110。
六、书面材料要求: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须双面打印、内容须填写完整,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150-300字之间。“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推荐人原则上应为申请人的导师。
(二)相关证明材料是指在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及学术成果,需要导师签字确认后一并报送。申请参评的事迹或成果应为自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曾获评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相同。
附件1:《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2:《关于2013年度校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4:《人文学院2013年国家奖学金申请证明材料一览表》
中国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